GMP與制藥氣流粉碎設備發表時間:2019-08-14 09:03 GMP與制藥設備 制藥設備與醫藥工業生產有著十分密切的,制藥機械既是藥品生產的手段,同時又是不可忽略的污染因素之一。制藥設備在藥品生產中是保證藥品質量的關鍵手段,沒有品質精良的制藥設備,要生產高質量的藥品是不可能的。生產任何一種劑型的藥品,都需要有一個完整的能完成特定工藝要求的設備系統來執行。在很多情況下,這個系統是由具備各種功能的單臺機器組合而成的,其中任何一臺設備發生故障,就會影響整個系統的正常運.氣流粉碎在制藥行業的應用及作用日益加劇。 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》(以下簡稱稱GMP)起源于國外,是由于20世紀60年代一起重大的藥物災難性事件作為“催生劑”而誕生的。70年代歐美國家一些藥品生產企業注射劑感染引發的事故促使其發展。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,藥品生產過程的驗證技術也得到發展,這就使得GMP隨著質量管理科學理論在現代化藥品生產企業中的實踐而不斷完善。在國際上,GMP已成為藥品生產和質量管理的基本準則。 它是一套系統的、科學學的管理制度。實施GMP,是在藥品生產的全過程中實施科學的全面管理和嚴密的監控,以獲得預期的質量,可以防止生產過程中藥品的污染、混藥和錯藥,保證藥品質量的不斷提高。 中國從1996年開始組織藥品GMP認證和達標工作。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把實施GMP作為藥品監督管理的重要措施和手段。在1999年正式頒布了我國的GMIP,并于1999年7月1日起施行。GMP的推行極大地促進了國內制藥工業的發展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2011年2月月12日對外發布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(2010年修訂)》(簡稱新版藥品GMP),于2011年3月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新版藥品GMP共14章313條,強調“軟硬件并重”的原則,達到了與世界衛生組織藥品GMP的一致性。自2011年3月月1日起,新建藥品生產企業、藥品生產企業新建(改、擴建)車間應符合新版藥品GMP的要求。現有藥品生產企業將給予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,并依據產品風險程度,按類別分階段達到新版藥品GMP的要求。 世界衛生組織(WHO)和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(FDA)的GMP、CGMP(原料藥)及我國現行的GMP文本都為設備設立相應獨立的章節,概括了設計、制制造、安裝、維修使用等,其原則性很強。如我國GMP對直接參與藥品生產的制藥設備作了指導性的規定設備的設計、選型、安裝應符合生產要求,易于清洗、消毒和滅菌,便于生產操作和維修保養,并能防止差錯和減少污染。 GMP對制藥設備有如下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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